5月11日,商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会,商会部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同时邀请商会顾问刘金儒书记、杨丛明书记列席参加,其他党员线上参加,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张哲瑞主持。
会上,张哲瑞首先传达学习《中共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结合支部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支部学习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他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位党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到按时参加集中学习,重点做好自学工作。
集中学习阶段,张哲瑞表示,学习《条例》是促进我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青年党员要把学习《条例》作为接下来一段时期的政治任务,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党性修养,自觉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把学习和遵守《条例》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集中学习阶段,入党积极分子李靖、入党积极分子贺雪琴分别就《条例》新修订条款及总则部分第一章至第五章,第六章至第七章原文进行了领读学习,并结合近期自身思政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思想汇报。
交流研讨阶段,商会顾问杨丛明书记讲到,《条例》修订是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科学立规,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的规定。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条例》修订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交流研讨阶段,商会顾问刘金儒书记讲到,党纪严于国法,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颁布后,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最后,刘书记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党纪违纪案例,对新时代的商会青年党员提出了殷切期盼和行为要求,希望大家常怀敬畏之心,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鼓励大家珍惜时代机遇,奋发有为,不断为自身企业发展和商会建设做出贡献。
下一步,商会党支部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组织特色学习活动、精细化学习教育内容,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增强商会党员的政治敏感性,严明党的纪律,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力争在商会党建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为开拓商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保障。